2019年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注:1.“*”表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2.拟招生人数中包含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5人,专业不限。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参照第四章第15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19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考生体检工作由指定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八章第六十条执行。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六、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要求,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申诉渠道如下:
部 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电子信箱:jiwei@dlnu.edu.cn
电 话:0411-8765604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规定,批复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2000元,调剂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0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助学金标准和评选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
八、其它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招生咨询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马老师、丛老师
电 话:0411-87630448、87656172
传 真:0411-87656430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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